# 七觉支

> 念、择法、精进、喜、轻安、定、舍七觉支的次第与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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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所谓的‘正觉’，就是指可以清晰地觉察到四圣谛。所谓的‘觉支’，就是指出世间道的智慧，智慧之道的构成因素。”

鸟儿首先是以蛋的形式从母鸟的子宫中分娩出来，其次是啄破蛋壳而出。当雏鸟的羽毛长齐了，它们就会离开巢窝，想飞往哪里就飞往哪里。同样的，在瑜伽行者的例子中，当他们成功地安立在“身念住”上，或者贯彻完成“禅定”功课的时候，可以先从累世轮回所带来的心灵混乱中解脱出来。其次是，当他们证得了“直观”，可以觉察到“名”、“色”、“蕴”等等，就可以从无知的粗劣状态中解脱出来。最後，当“七觉支”开发了，成熟了，瑜伽行者在出世间的智慧之道上，完全圆满了，羽翼丰满，证得了所谓“正觉”的智慧之道，因而可以从世间的庸俗状态解脱出来。他们从凡夫的境界中解脱出来，进而证得圣人出世间或涅槃的境界。

“七觉支”，分别是：

1. 念等觉支。
2. 择法等觉支。
3. 精进等觉支。
4. 喜等觉支。
5. 轻安等觉支。
6. 定等觉支。
7. 舍等觉支。

“念的内在因素”（Sati-cetasika，译按：或译为“念心所”），计有“念住”、“念根”、“念力”、“正念道支”，这就是所谓的念等觉支。

“慧的内在因素”（Panna-cetasika，译按：或译为“慧心所”），“观神足”、“慧根”、“慧力”、“正见道支”，这就是所谓的“择法等觉支”。另外，慧的种清净道（译按：参见第五章的相关注解），开始是“见清净”，其次是“三随观智”、“十观智”，这些都称为“择法等觉支”。正如棉花的种子必须经过推磨整理之後、才能制造出棉花一样，修行人反覆以“直观智”观照五蕴的过程，就称为“择法”。

“精进的内在因素”（Vlriya-cetasika，译按：或译为“精进心所”），计有“正勤”、“勤神足”、“精进根”、“精进力”、以及“正精进道支”，这都是所谓的“精进等觉支”。

安立在“念住”之後，例如“身念住”，一旦观照、觉察的历程持续增加中，喜悦与快乐就会出现，这就是所谓的“喜等觉支”。

当内心的混乱、念头与思绪中止了，在修行的身心上就会经历平稳、宁静的过程，这就是所谓的“轻安等觉支”，它是“身轻安”与“心轻安”的内在因素。

所谓的“定根”、“定力”与“定道”的“禅定诸法”，就是所谓的“定等觉支”。另外，与“禅

定”的功夫、“心清净道”有关的“遍作定”、“近行定”、“根本定”或“八正定”，以及与“慧清净道”有关的“空定”、“无相定”、“无愿定”，也都称为“定等觉支”。而伴随“直观智”或“道智”与“果智”而生起的“定”，就以“空定”、“无相定”与“无愿定”这些名词来称呼。

当修行人在“业处”的工夫还是缺少方法或系统，就必须多在身心上加以锻练；不过，一旦具备了方法与系统，修行人就可以自在了，不必限制在这种身心的锻练努力上。这种自在，就是所谓的“中舍性心所”（译按：平静的内在因素）。这就是“舍等觉支”。

当一位瑜伽行者可以充分拥有“七觉支”，就会在佛法内享受到一位沙门的喜悦与快乐，而这种喜悦与快乐是任何世间上的喜乐所不能比拟的，他就像转轮圣王一样，统领著四大洲、坐拥七宝珠，享有无可比拟的轻松与自在。

因此，诚如《法句经》所说的：

“比丘入屏虚，彼之心寂静，审观於正法，得受超人乐。若人常正念，诸蕴之生灭，获得喜与乐，知彼得不死。”（译按：《法句经》第三百七十三、第三百七十四偈颂）

如果在“直观乐”（vipassana sukha）当所经验到的快乐与喜悦（这种乐是在“七觉支”中完成的），再分为二百五十六个部份、这每一个部份的快乐与喜悦都超过世间的国王、天人、梵天的快乐与喜悦，足见在“正觉”中的喜悦与快乐是如此的巨大。因此，佛陀也如是说：

“诸味法味胜!”（译按：《法句经》第三百五十四偈颂）

有许多故事（译按：参见《相应部》·觉支相应）提到，只要听闻到“七觉支”的偈颂就可以治疗大部份的疾病与慢性病。不过，只有当这些听闻者完整觉察到“七觉支”的意义，并且生起强大、清晰的信心的时候，这些疾病与慢性病才会痊愈。

以平衡的方式获得“七觉支”，这位瑜伽行者就可以肯定在“身念住”中不会出现缺陷，也可以保证他在“无常”、“无我”的觉察以及身心的能量当中不会出现缺陷。因为他的心灵可以在“三法印”中安立自在，他现在可以经验到觉察涅槃光明所带来的喜悦，这是他在以往无尽的轮回中，甚至是在梦中，从未出现过的。由於心灵喜悦与自在的缘故，他对於“业处”对象的观照可以非常沉静、稳定，而这种“平静”的境界是以正念的努力，从骚乱中解脱出来，并觉察到“无常”与“无我”、激起能量，才会生起的。

以上所述与“七觉支”的境界是相互协调的，而且他们个别的功能也是特别清晰。就算是在普通的修行境界，从安立“身念住”的刹那开始，例如“正念”的“诸法”，就被视为“觉支”。

当佛陀开示必须修习“七觉支”，就被视为“觉支”。

当佛陀开示必须修习“七觉支”，是如此说的：

“修习念等觉支，

远离依止，

远离贪念依止，

灭尽依止，

最後般入涅槃，

修习舍等觉支，

远离依止，

远离贪念依止，

灭尽依止，

最後般入涅槃。”（译按：参见《论藏》·《分别论》第十品分别觉支）

其意义是，在一般的方向上，安立“身念住”的历程（例如：呼出与吸入），就等於是安立“七觉支”。有关“七觉支”的个别安立，参见《分别论疏》。（Sammohavinodanl-Atthakatha《分别论注释》第一品 Suttanta-bhajanlya- Vannana）。

上述巴利文句的意义是：“一位修行人应该修习‘念等觉支’，他依靠著一切活动、焦虑、渴望、贪婪的止息，或者轮回之苦的止息，以及放弃四种所依的基础（译按：四种所依是指，执著感官的快乐、执著心的污染的激情、执著行为的功德、执著身体的五蕴）。”

“远离依止”（viveka nissita）、“离贪依止”（viraga nissita）、“灭尽依止”（nirodha nissita）是指，“不会向往‘有的成就’与‘财的成就’，而是会摧毁今生当中潜在‘身见’的大部份领域，因而从轮回中解脱出来。”“成就依止”（vivatta-nissita）是指，念念无间地从感官的执著中解脱出来，“觉”、“觉支”与“菩提支”的意义都是一致的。
